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西还珠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预计采购金额120万元。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广西还珠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的机械顶管工程项目。
2.2工期:按甲方指定时间。
2.3工程地点:广西合浦县。
2.4框架说明:
2.4.1框架有效期为按本次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预计采购金额为框架有效期内预估总金额(实际采购总金额在预估总金额±20%的范围内浮动),结算时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2.4.2合同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总金额达到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4.3合同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采购总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合同有效期限,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合同的实际采购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总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合同。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采购总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合同。
2.4.4合同期未满,供应商实际采购结算金额达到承诺采购总金额120%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合同。合同期或延长期内,供应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违约取消中标资格的,从发生之日起,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4.5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若因采购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后续新合同签订时,则将本合同延期到新合同完成签订且生效为止,但延期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社保(半年内连续三个月)证明,并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4)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供近3年内具有同类型分包项目的业绩,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标的)的报价。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1日08时4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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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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