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山西永鑫铁路第十一标段经理部自购物资,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山西永鑫铁路第十一标段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具体为本标段工程所用通信、信息材料。现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新建永鑫铁路专用线
新建永鑫铁路专用线位于山西省安泽县境内,新建永鑫铁路专用线始于山西省瓦日线铁路安泽站西端,沿沁河、蔺河北上,止于安泽县唐城煤焦化工业园区。新建永鑫铁路专用线运营长度21.13km,设计范围内正线长度22.09千米,新建安泽站至桃曲疏解线2.279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山西永鑫铁路第十一标段项目部所需通信、信息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通信、信息材料、设备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的股东或高管存在关联关系,投标无效。
4.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制造生产能力证明,或具有投标产品代理销售能力证明,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4.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事务所资质资料,新注册公司除外。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1.5供货业绩要求:近年有建设项目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履约信用证明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4.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8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③其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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