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药品库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8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50360.00元
采购需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药品库房改造项目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药品库房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药品库房改造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6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09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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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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