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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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9-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4】105号; 委托**24项目名称###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预算金额:¥********.00最高限价(如有):¥********.00所属行业:物业管理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00合同履行期限:壹年(2024年10月19日-2025年10月18日)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应当通过“****网、中****网(********)、“****网(********)、湖南****网(********)和“****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同类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数量2个,提供业绩合同,需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日期页、签字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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