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东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经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一泰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经费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额度(元) |
8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8000000.00元 |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时约定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服务要求 |
海东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主要涉及乐都区、平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规模约4913公顷。 |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牵头单位提供); (3)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盖章,其他部分由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6、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