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玉门沟油库自动化改造工程(PC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玉门沟油库自动化改造工程(PC承包)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玉门沟油库。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公路定量装车系统增加入库审查功能,新增一卡通门禁系统,入库审查系统,现场火灾手动报警按钮增加声光报警器,库区新建西大门补充一点网络摄像机,对原有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完善储罐低低液位与公路装车泵的联锁功能,新建张力围栏周界报警系统,办公楼内开间调整,原有开换票室改为中心控制室,便利店改为开换票室,增设服务器对改造后各系统进行集成,油库内增加候车场地,拆除局部围墙和大门移位新建等。
2.3计划工期:40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2.6质保期:5年。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744173.71元(含税)。
2.9技术要求:具体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准入专业包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查询网址:http://125.32.26.40:8300/);
3.2.2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及人员、机械设备及其他文件 )。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并提供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提供业务说明或成交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3.5.1、3.5.2、3.5.3中内容需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5.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格式八(五));
3.5.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项目经理要求及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必须齐全,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人员不能重复)。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所有参建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4年5-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7机械设备要求:
3.7.1设备采购要求: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检验、验收、接卸与仓储保管,监理单位负责对设备进行入场检验与验收,建设单位对设备质量进行检查。PC承包商设备采购合同需报建设单位备案。承包商设备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与供货周期,供货周期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设备价格包含安装辅件、运输、技术指导、培训等全部费用。
3.8其他要求:
3.8.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
3.8.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山西公司年度评价为不合格;
3.8.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6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9月 02 日至2024年09月 09 日 23时 59分前(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玉门沟油库自动化改造工程(PC承包)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玉门沟油库。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公路定量装车系统增加入库审查功能,新增一卡通门禁系统,入库审查系统,现场火灾手动报警按钮增加声光报警器,库区新建西大门补充一点网络摄像机,对原有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完善储罐低低液位与公路装车泵的联锁功能,新建张力围栏周界报警系统,办公楼内开间调整,原有开换票室改为中心控制室,便利店改为开换票室,增设服务器对改造后各系统进行集成,油库内增加候车场地,拆除局部围墙和大门移位新建等。
2.3计划工期:40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2.6质保期:5年。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744173.71元(含税)。
2.9技术要求:具体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准入专业包含: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查询网址:http://125.32.26.40:8300/);
3.2.2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及人员、机械设备及其他文件 )。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并提供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提供业务说明或成交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3.5.1、3.5.2、3.5.3中内容需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5.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格式八(五));
3.5.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项目经理要求及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必须齐全,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人员不能重复)。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所有参建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4年5-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7机械设备要求:
3.7.1设备采购要求: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检验、验收、接卸与仓储保管,监理单位负责对设备进行入场检验与验收,建设单位对设备质量进行检查。PC承包商设备采购合同需报建设单位备案。承包商设备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与供货周期,供货周期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设备价格包含安装辅件、运输、技术指导、培训等全部费用。
3.8其他要求:
3.8.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
3.8.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山西公司年度评价为不合格;
3.8.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6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9月 02 日至2024年09月 09 日 23时 59分前(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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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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