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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2 收藏项目

受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为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沈发改审字【2023】

3.招标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建设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皇姑区、沈河区、于洪区。

5.工程规模:

  该项目针对沈阳市雨水调蓄能力不足、管网排水瞬时负担重的问题,兼顾水环境治理与雨水资源利用综合利用,通过对新开河河道改造,有效提升沈阳市排水防涝能力。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开河护岸改造13920米。

6.项目总投资(万元):

9764.93

7.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投资

0

区县投资

0

省级投资

0

自筹

0

市级投资

9764.93

其他

0

8.代理机构:

(请登录)

9.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

10.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1.招标内容:

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及保修期等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投资造价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各项实施计划管理、工程各工序的验收管理、质检所需材料检测的管理、第三方专项评价管理、检验检测单位管理、工程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项目后评价、档案馆等主管部门交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审计等全方位服务及因项目需要增加的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各种交接资料齐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修复和维护,确保不影响委托人正常使用。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447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119.87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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