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新开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勘察
2、建设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3、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皇姑区、沈河区、于洪区。
4、工程规模:该项目针对沈阳市雨水调蓄能力不足管网排水瞬时负担重的问题,兼顾水环境治理与雨水资源利用综合利用,通过对新开河河道改造,有效提升沈阳市排水防涝能力。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开河护岸改造13920米。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限:勘察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地范围内工程岩土勘察(确定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和施工设计要求),已有资料的收集、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审查通过,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项目估算价:50.65万元
10、投标保证金:0.5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请于2024年09月02日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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