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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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子牙河路 6 号 |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134m2。其中车间一建筑面积为3245m2,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其中厂房接建建筑面积为6889m2,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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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构类型:车间一、厂房接建均为框架结构 |
(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必须一次性验收100%合格标准。 质量违约:若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的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给发包人或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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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含拆迁工期):10个月(以正式开工报告起计算),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 10月 15 日~2025年 8月15日 工程延期处罚:承包人延误工期的按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元整,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因发包方或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延误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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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说明: 1、本工期为车间一工期要求,含拆迁工期且已考虑春节1个月的停工时间;厂房接建车间为待建项目,具体施工时间暂未确定; 2、工程总价中要分别注明车间一、厂房接建部分的分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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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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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估算价 (万元) |
投标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专 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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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常州杰森智能环境装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间一项目 |
3245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 |
二级注册 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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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常州杰森智能环境装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厂房接建)项目 |
6889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 |
二级注册 建造师 |
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必须明确项目经理责任人和职责,保证本工程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更换,并严格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临时设施、临时道路、高压电线防护架、深基坑等相关费用。
6、在合同施工期间,投标人必须确保及时支付施工人员的劳务工资,不得拖欠,并在投标时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保证措施及实施办法(投标人向招标人承诺:若发生本项工程相关的劳务工资纠纷,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罚。罚款数额为每发生一次劳务工资纠纷,招标人可按合同工程总价的0.2%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7、投标文件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投标函、报价表、预算书、承诺书、施工企业简介、荣誉、业绩等。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等必须人证一致专职在现场管理,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考勤要求。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9月5日前(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意向单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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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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