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4年绩溪县瀛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宣农函【2024】4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绩溪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绩溪县瀛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4564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777448.17元,其中暂列金额50万元,暂估价28万元。
2.5 招标范围:2024年绩溪县瀛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新建0.3万亩,改造提升0.1万亩。根据绩溪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和乡镇、村建设意愿,确定建设地点为瀛洲镇瀛洲村、龙川村等,项目内容包括:(1)土壤改良(绿肥种植和施撒有机肥);(2)灌溉与排水:塘整治,新建渠道,渠道修复,新建渠系建筑物(放水口);(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新建护田坝,新建固脚,农田防护林;(4)科技推广措施:杀虫灯,渠道水位标尺,智慧农业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省级及以上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提交履约担保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牵头人应当是承担项目主要或主体部分,且满足资格评审条件的成员),联合体成员配合(非牵头单位应当是建筑业企业)。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受托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同一人。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1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2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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