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 4221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消防教援支队。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观模: 安阳市消防教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真实
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条件及项目
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和2023年)任-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近
12个月(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
票或单据(任- -):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 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 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办拟派项目经理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提供近三个月以来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承诺无在建(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 3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列入 “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
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9日17时30分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 4221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消防教援支队。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观模: 安阳市消防教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消防站车棚及洗衣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真实
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条件及项目
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和2023年)任-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近
12个月(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
票或单据(任- -):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 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 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办拟派项目经理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提供近三个月以来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承诺无在建(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 3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列入 “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网站的“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
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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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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