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副产品销售管理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包括副产品销售管理系统改造的系统设计,设备供货,现场原设备的拆除、清理、退库,新设备的安装(含设备的附属土建施工、电缆敷设、支架制作安装等)、调试、系统培训等所有工作,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电缆、光缆、管线、支架等)须满足现场要求。具体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技术规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无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或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评标时查询相关网站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批准内容包含动态汽车衡);
(6)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套销售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无人值守称重管理系统、定量装车管理系统等)的业绩,所提供业绩均须为国内业绩,且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复印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如有),其中合同复印件中必须包括封面、合同内容(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等)、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2日上午8:30时起至2024年9月9日下午5:0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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