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ND
项目名称:禄丰市人民医院后勤物资布料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26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26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医院后勤物资布料用品,具体采购计划清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企业,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2.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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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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