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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联众电力设备应急维修服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联众电力设备应急维修服务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区域管理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鞍钢联众电力设备应急维修服务工程项目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2.3招标范围及图纸:详见附件《工程请购规范》。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或多证合一)扫描件;(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以上、承修类四级(含)以上、承试类四级(含)以上。……
2、评估业绩:无。
3、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无。
七、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条件:1、未要求质量保证金的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应向鞍钢联众缴纳合同含税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将鞍钢联众未支付之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免收;供应商在我司的应付账款账期可覆盖新签订合同执行期限且金额不低于应收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免收履约保证金;对于同一供应商在上笔合同履行完毕后,且履约保证金尚未返还前,再次签订新合同的,其上笔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可继续留存,作为新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其金额不足,则供应商须及时补齐。
合同履行中,若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鞍钢联众可在履约保证金或该供应商应付账款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
若供应商未出现违约或损害鞍钢联众利益的情况下,鞍钢联众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办理返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供应商。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条件以甲方公司付款政策(挂账后次月电汇付款)执行,若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需晚于上述付款政策约定的到期日。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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