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化建基础设施分公司 宜昌市西陵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六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宜昌市西陵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沟盖板、并盖采购已具备询比价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十六化建基础设施分公司 ,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16HJ-JCSS-PSFL-GGB002/01
标段(包)名称:十六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宜昌市西陵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沟盖板、并盖采购
采购内容及范围:盖板、并盖采购
2.2 交货期: 以合同为准
2.3 交货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以询价文件为准
2.5 其他: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合格供应商; 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采购物资数量、质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获取时间
从2024-09-01 11:00 起至 2024-09-04 17:30止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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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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