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锡林郭勒分行关于信用卡不良资产、特殊资产、核销现金清收业务开展委外催收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信用卡委外清收服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入围应商数量:2家
(五)预算金额:70万元。
(六)入围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有效期内,我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受托机构进行增补或退出。
(七)服务地点:锡林郭勒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且成立三年(含)以上,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从事过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不少于三个过往业绩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成功合作案例;
(四)截止提交应答文件之日,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以上2个网站查询截图,如查询内容不全,则以评委现场评审查询截图为准);
(五)近3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须提供本所出具的承诺函);
(六)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七)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2024年08月30日08:30至2024年09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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