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或地址):大岭村龙漖基站农用地 (一)资产状况:闲置; 面积:约100平方米;土地规划:建设用地区;无产权证明(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二)拟出租年限:7年(自2022年 4月 1日起至 2029年3月 31 日止)。 (三)(三)拟出租底价:含税价********元/宗/年。 (四)递增情况:无递增。 (五)交易方式:协商谈判,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成交 (六)交易编号:石交易[2024]第0152号 (七)标的物四至范围:东至黄盛昌厂房,南至1队厂房,西至1队厂房,北至黄盛昌厂房 (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九)交易地点:石###路60号2号楼215招标室(石楼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十)交易时间:2024年9月13日16:30 (十一)租赁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公司 (十二)其他说明:1、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村级改造征用时(全征),双方必须服从,无条件解除合同,有关征收或征用补偿归属,土地及机房补偿、劳动力安置费、提前交地奖励等属甲方所有,搬迁补偿属乙方所有。征收或征用当年,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交付租金(按接到征地书面通知书当月止)。甲方在扣除乙方按实际租赁时间的租金后,将该剩下的预付租金(即未使用时间的预交租赁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于6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若国家或上级部门征收或征用部份土地时(征收或征用补偿的归属仍按全征方法执行),未征用部份由乙方继续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不变,租金按征收或征用土地面积相应折算,部分土地被征收时,仅减免被征收部分未使用月份的租金,未被征收部分租金缴交方式不变,本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作调整。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1、竞投意向人的身份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如竞投意向人为经济实体,****公司****公司必须是内资法人企业,且法定代表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合伙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私营企业,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竞投意向人为自然人,则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2、竞投意向人的流动资金起码要满足交纳参加招租保证金的要求或以上,以自身名义竞投,权属单位不接受转名竞投。 3、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凡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含番禺区及石楼镇范围内交易的项目),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4、报名时,如被委托**/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可由被委托**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均予以承认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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