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土地平整硬化和活动场棚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一包:土地平整硬化面积约1444.8㎡,
二包:活动场棚375㎡。
2.2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一包:土地平整硬化43.9万元,
二包:活动场棚42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其他: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一包: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二包: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本工程开工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不得有外资背景(外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含港澳台区域)商事主体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通过设置商事主体股东的股东以及逐层的股权架构体现出境外主体,亦或通过委托持股、协议等其他方式进行实际控制或经营管理)或经股权穿透有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再投资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股权穿透至自然人、管委会、全民所有制公司、上市公司、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人民政府、中外合资、外企、社会公众股),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18时之前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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