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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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三亚市海棠区龙江村片区被征收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清表 |
项目编号 |
HNHC-CG-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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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939.557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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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
939.557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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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 HNH 项目名称: 三亚市海棠区龙江村片区被征收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清表 最高限价:【标包名称:三亚市海棠区龙江村片区被征收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清表; 最高限价:9395572.13】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天。 联合体投标:三亚市海棠区龙江村片区被征收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清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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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18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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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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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7)对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供应商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9)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10)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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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4-08-31 至 2024-09-07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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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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