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
项目名称:汽车定点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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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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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定点维修 |
1.00 |
15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相关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不含开标当月);
C、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含开标当月);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具有三类或以上汽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具有三类或以上汽车维修);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G、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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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