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o;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项目业绩(8分)”中“近五年投标人除资质条件要求的1项外,每增加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得2分,最多得8分。”修改为“近三年投标人除资质条件要求的1项外,每增加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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