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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30 收藏项目

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主体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天津分公司-安防系统提升改造,安防系统提升改造共包含3部分内容:部分1:视频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包含监控、存储与平台线路的更新,现有利旧设备接入);部分2:门禁系统更新改造(包含门禁控制终端、平台线路的更新);部分3:人员与车辆道闸更新改造(包含道闸硬件、基础改造更新);详见第七章技术标注和要求、清单及图纸。

2.1标段名称: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江泰路26号

2.3建设工期:安装调试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后90天内完成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374461.82元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和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2、2023年财务状况表,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7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的同类或类似通信系统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1.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上述人员应具备与岗位对应的上岗资格。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上述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上述人员的岗位证书扫描件;

3)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20时至2024年9月6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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