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杖子镇香菇产业园区项目 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兴数政投字【 2024】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大杖子镇香菇产业园区项目 2 项目编号:(请登录)3工程地点:(请登录)。 4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标段:高杖子村共建设大棚81座,跨度10米其中暖棚26座,共长1934米,建筑面积19340平方米:冷棚55座,共长2888米,建筑面积28880平方米。二标段:邢杖子村共建设大棚63座,跨度8米。其中暖棚18座,共长1231米,建筑面积9848平方米:冷棚45座,共长3134米,建筑面积25072平方米。棚区开挖土排水沟共长5335米,打井4眼共400米(包括离心泵4台及配套护壁管),棚外给水管道共长1690米,碎石地面共5367.58平米,成品集装箱房5座(3米×8米)。郝家营村共建设大棚29座,跨度8米,均为暖棚,共长2093米,建筑面积16744平方米。棚区开挖排水沟共长2448米,打井3眼共300米(包括高心泵3台及配龚护壁管),棚外给水管道共长905米,碎石地面共1591.29平米,成品集装箱房3座(3米×8米),购置灭菌柜10台、装袋扎口一体机6台、一次搅拌机2台、刮板输送机2台、二次搅拌机1台、振动筛1台、上方工位回旋机2台、装袋机输送带5条、爬坡输送带5条、横向输送带2条。 5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6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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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0 20:00 至 2024-09-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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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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