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建平县第二牤牛河与深井河汇流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建平县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平县第二牤牛河与深井河汇流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建平县第二牤牛河与深井河汇流段 2.工程规模:本次工程治理总长度 1740m,其中第二牤牛河治理段1307m,深井河治理段433m。本工程主要包括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蓄水工程两个部分,其中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污染底泥清理 48.78 万 m³、生态护岸 2.32km、生态隔离带 35923㎡、生态步道 2.15km、人工湿地63791㎡,生态蓄水工程包括拦蓄工程和防渗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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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3.2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经水利系统培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且无在建项目。3.3信誉要求:(1)省内企业应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2)凡被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被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3.6其他:/。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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