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KZB
项目名称:新媒体内容智能获取及展示发布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 (元)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保证金 (元) |
|
1 |
新媒体内容智能获取及展示发布平台项目 |
400000.00 |
否 |
4000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可通过消息推送,将地市优质图文视频内容通知地市各平台经办人员,实现调阅转载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响应)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投标人(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根据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本比选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响应产品“系统终端设备”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