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编号:074
3、 项目概述:该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区分公司宣传广告制作安装。
4、 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技术(服务)规范,按实际需求,青山湖区分公司需2家广告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
(2)本项目全年预计采购预算额度约为19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成交单价进行结算。本项目为报价方式为综合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涉及的项目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折扣率报价超过100%为无效响应。明细及采购控制价参考表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附件1。
(3)服务期限:服务时间拟定自2024年9月起至2025年9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展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承诺: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②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限制响应情形: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②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③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响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⑤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近三年被甲方纳入不诚信供应商与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响应。(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 08 月 30 日至2024年 09 月 04 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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