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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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资格有效期) |
最高限价/预估金额(万元)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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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辖属各支行等机构外聘物业及车辆驾驶等服务项目 |
3年 |
3832.2216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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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项目资格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本项目各相关单位在原有合同到期后根据本次招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订单合同,订单合同一年一签。 2、福清支行原有物业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上一轮资格有效期截止2025年9月30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原有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上一轮资格有效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他相关单位原有物业及车辆驾驶服务项目上一轮资格有效期截止2024年9月30日。 3、以上项目原合同执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以实际为准),在本项目资格有效期内按此次招标结果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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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2个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商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的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商银行福州地区(含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供应商应具备工商银行福州地区(含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配送能力。
(10)投标人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11)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投标人近二年内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本部或辖属各机构物业及车辆驾驶等服务类项目入围供应商的,截止开标日仍在项目有效期内的应正常履约并按约定签订合同或框架协议(含续签合同或框架协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符合前述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最新一期签订的合同或框架协议且有效期涵盖开标当天)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7.2 合格的投标人”。
注:a、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b、针对第3条(5)(6)(7)(8)(9)(10)(11)款均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时间:2024年08月30日起至2024年09月06日,每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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