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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 2、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口袋公园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2.7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口袋公园工程,在崇文大道与西浦路交叉口建设四个口袋公园,总绿化面积约1.6万平方米,含地形整理、补植苗木等综合内容。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高新区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2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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