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拟采购2025年制卡耗材及制卡设备维护服务,现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1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合同签署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则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软件使用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 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关资质:
(1)具有DataCard品牌相关授权。
(2)具有惠普经销商的销售资质。
投标人需在上述资质证书到期前及时更新,确保证书能够覆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2.1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DataCard品牌制卡耗材或制卡设备维护的中标案例,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扫描件。
2.13 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