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 |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06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3 09:00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3073.78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负责完成海绵城市、绿色图章、节能报告、节水、洪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深基坑支护方案设计、边坡支护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的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如消防、人防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发包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变更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深基坑支护、门、窗、钢结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雨水收集综合利用等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文字表述未尽之处,均以图纸标注及说明等为准。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各方具体责任承接详见合同条款。(5)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6)二个或二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2)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具有)。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2)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具有)。 |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业绩均予认可:(1)项目总投资额6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480万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2)项目总投资额6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43000万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注:如某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的,可视为同时满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工程项目类型、项目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或总建筑面积等指标,否则无法认定其有效性。 |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仅针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3.4其他:3.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2)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具有)。3.4.3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具有)。3.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各方具体责任承接详见合同条款。(5)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6)二个或二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3.4.5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2)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根据《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规定本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4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2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3.4.6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均须提供)。3.4.7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业绩均予认可:(1)项目总投资额6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480万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2)项目总投资额6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43000万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注:如某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的,可视为同时满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工程项目类型、项目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或总建筑面积等指标,否则无法认定其有效性。3.4.8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反映其财务状况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财务资料或进行现场审计,以核实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2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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