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智能艾灸仪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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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标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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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B19-SB05-20240902 |
智能艾灸仪 |
1 |
台 |
25万元 |
二、参加招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的产品或项目所属行业国家有强制认证、经营许可、准入许可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2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7.3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4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6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报名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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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须知】请用正楷认真填写下表(*项为必填项目)。请仔细核对单位名称,确保填写单位即投标单位,且保证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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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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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分包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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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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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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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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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办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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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材料 |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4、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 5、同类项目采购案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注:以上材料除已备注外,均需提供1份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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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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