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开展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系统建设的通知》(同气防办[2020]112号)要求,需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为我矿开展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运营维护服务工作,确保自动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自动监控数据准确有效。
目的:确保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系统设备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各系统设备操作规范进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操作、维护;保证实现考核目标: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数据传输有效率必须在95%以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标段(包)内容:挖金湾煤业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1年。
2.4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