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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地海科裕光煤电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石膏粉生产线配套陈化库、成品库等11个钢板仓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30 收藏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包含山西大地海科裕光煤电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石膏粉生产线配套陈化库、成品库等11个钢板仓的详细设计、制造、安装。(详见工艺设计图纸);
2.2、招标内容与范围:山西大地海科裕光煤电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石膏粉生产线配套陈化库、成品库等11个钢板仓工艺设计图纸内的详细设计、制造、安装等。(详见工艺设计图纸);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4、供货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执照或证书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技术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须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及有效证明材料;
3.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①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已缴存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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