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阳光新城东地块配电室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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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阳光新城东地块配电室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阳光新城东地块配电室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干式变压器8台、电力电缆12100m、封闭母线槽64m及主受柜、计量柜、隔离柜、分段开关柜等工程。

2.2建设地点:阳光新城东侧地块东至安红街、南至泰安大路、西至阳光新城、北至规划路。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7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24年9月2日到2024年9月6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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