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绿色节能降碳改造项目(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绿色节能降碳改造项目(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净源路1号,利用东郊污水处理厂现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6.13MWp,0.4kV并网。本项目选用单晶光伏组件及组串式逆变器,光伏组件经逆变器后,通过并网柜接入现状各变压器0.4kV低压侧母线,设备及材料技术规格和数量最终以施工图为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监造、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绿色节能降碳改造项目(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7524)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绿色节能降碳改造项目(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具有综合资质或者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电力工程专业(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代理公司开标当时所提供网上截图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 --- 2024年09月05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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