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自贡市贡井区海川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贡发改发[2023]3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市贡井区供排水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市贡井区供排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贡井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排水顶管3.7km,改造雨污混接管8公里、内涝点位排水管15.2公里、易涝积水点位及周边雨水检查井,增设雨水篦等排涝设施;整治排涝通道1km,恢复西城湿地水库排水沟1km,配套完善相关设施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1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服务主要包括:本工程的地质岩土勘察、初勘、详勘、地形图测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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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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