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塔里木油田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基地办公地点、前线工业园区(东河、哈拉哈塘、热普)保障矿泉水、纯净水的配送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对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基地办公地点、前线工业园区(东河、哈拉哈塘、热普)保障矿泉水、纯净水的配送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公司科研楼9至11层、1#实验楼二楼的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办公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库车、沙雅县境内的东河采油气管理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设备要求:无
3.4人员要求:无
3.5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月1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具有矿泉水饮料服务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页、承载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每项合同提供一张及以上结算单和发票扫描件。
3.6QHSE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塔里木油田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基地办公地点、前线工业园区(东河、哈拉哈塘、热普)保障矿泉水、纯净水的配送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对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基地办公地点、前线工业园区(东河、哈拉哈塘、热普)保障矿泉水、纯净水的配送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公司科研楼9至11层、1#实验楼二楼的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办公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库车、沙雅县境内的东河采油气管理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设备要求:无
3.4人员要求:无
3.5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月1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具有矿泉水饮料服务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页、承载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每项合同提供一张及以上结算单和发票扫描件。
3.6QHSE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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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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