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湘商产业园“135”工程升级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永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园区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专项债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湘商产业园“135”工程升级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永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园区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期建设内容包括: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湘商产业园“135”工程升级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永安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园区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0m3/d ,采用 MBR膜处理工艺,对园区污水进行处理后,可以使之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交货与安装工期: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安装调试工期为30日历天,45日历天内投标人须完成安装调试。园区污水进行处理后符合国家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
质量要求:园区污水进行处理后符合国家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4个月,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设备移交单上签署名字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99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3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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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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