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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总医院采暖及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太钢总医院采暖及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太钢总医院采暖及热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 1.2项目编号:GT20 1.3招标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采购全预混低氮冷凝锅炉4台、空气源热泵3台及其辅机辅材的供货、安装(包含锅炉运送、吊装)、调试及相关培训服务等内容。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燃气锅炉销售及安装的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他要求:提供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承诺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B或以上);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B或以上)。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2时00分到2024年09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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