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洼地治理征迁补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宝应县水务局《关于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洼地治理征迁补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宝水发[2024]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洼地征迁结余资金及镇自筹。项目法人为宝应县泾河镇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洼地治理征迁补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洼地治理征迁补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位于宝应县泾河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及新建桥梁与管涵等。本增做工程按防洪20年一遇、排涝10年一遇标准建设。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2.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对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洼地治理征迁补偿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1、泵站接线宽3m砼道路950m;2、新建宽2.5m田间砼道路8条长3310m、宽3.0m田间砼道路2条长1335m、宽4.0m田间砼道路1条长500m;3、拆建后庄东桥1座(长8m×宽5.0m);4、拆建过路圆管涵1座(长10m×φ0.6m)。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招标图纸和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
2.2.2本标段建安投资:321.3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0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04月0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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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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