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采区避难硐室、+388水平永久避难硐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9】310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采区避难硐室位于+280m水平1215盘区合适位置处,采用锚网索喷+钢筋混凝土砌碹复合支护方式,设计额定避难人数100人。
2.矿井永久避难硐室位于+388m水平井底车场合适位置处,采用锚网索喷+钢筋混凝土砌碹复合支护方式,设计额定避难人数100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采区避难硐室、+388水平永久避难硐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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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 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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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区避难硐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
套 |
1 |
100人避难硐室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交货后30日历天安装完毕 |
西上庄煤矿 |
西上庄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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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88水平永久避难硐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
套 |
1 |
100人避难硐室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交货后30日历天安装完毕 |
西上庄煤矿 |
西上庄煤矿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阳泉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后30日历天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上庄煤矿永久避难硐室设备采购,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配套部件(主要包括人员定位分站、分站电源、巷道灯、传感器、馈电开关、综保、蓄电池电源、矿灯、自救器、密闭门、防爆门),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100人及以上井下避难硐室设备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30 18:00至2024-09-04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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