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100%时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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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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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梯无线直放站(主控单元) |
1.8LTE+2.1GNR |
江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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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梯无线直放站(主控+轿厢单元) |
1.8LTE+2.1GN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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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梯无线直放站(主控单元) |
1.8LTE+3.5GN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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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梯无线直放站(主控+轿厢单元) |
1.8LTE+3.5GNR |
1.1.2采购内容:电梯室分信号覆盖设备(含安装)。
1.1.3项目预算:预算金额446.6万元(含税)。
1.1.4交付地点:江西省。
1.1.5交付期:订单下达后20天内完成交付验收。
1.1.6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1.7项目类型:货物类。
1.1.8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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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份额预算(含税,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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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名 |
60% |
26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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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名 |
40% |
17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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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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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2.3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4 投标人提供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电梯室分信号覆盖设备销售合同)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1)若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①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②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依据的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①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页等。
2.5 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7)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的。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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