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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民医院物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盘州市人民医院物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盘州市人民医院物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盘州市人民医院物资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90天内完成实施及上线正常稳定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社保: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4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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