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服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服务招标由盘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服务招标;
2.2磋商范围:完成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所有勘察内容。
2.3工程内容:改善格所河(保基乡段)水生态环境目标同时提升格所河流城的水质,新建河滨缓冲带34044㎡、新建生态沟渠5310m、新建生态湿地3925㎡、恢复水城水生植被10335㎡。
2.4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提交成果报告。
2.5质量标准: 质量达到《建设工程设计勘察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本项目磋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书,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资质。
3.3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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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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