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R;
2.项目名称:吉林市乌拉街清代文旅建筑项目三府一寺复原陈列布展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最高限价:998100.00元;
5.采购需求:魁府和后府陈列布展面积约929.84平方米,其中魁府:589.66 平方米、魁府室外:150平方米,后府:190.18平方米。魁府为乌拉街满族民俗陈列、后府为原状陈列复原,具体包括深化设计和布展,主要是通过展版、展品、雕塑、模型和场景等多种艺术手段充分展示乌拉街的满族民俗和清末后府的原状;
6.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8日内完成服务;
8.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9.服务地点:乌拉街(业主指定地点);
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民币500.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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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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