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 GZZLZ-2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参照《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公示的通知》(黔注协〔2024〕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8%
最高限价:参照《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公示的通知》(黔注协〔2024〕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分别在安龙县城北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建设三座城市一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日处理污水 28000立方米。其中:城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8000立方米,城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城东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配套建设相应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和管网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58868.8 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合格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止。
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特殊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本项目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8月30日09:00:00至2024年9月5日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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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