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路桥公司现对喇嘛甸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土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开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价,以及服务方案。项目预计土方量16.03(压实方),项目估算金额470.89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提供一个以上(含一个)的土源地,到施工现场平均运距在25公里范围以内(含25公里)。本次招标完成后,工程建设公司路桥公司与中标人签订购土合同。
2.2 招标范围:
喇嘛甸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土方采购项目。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70.89万元(含税)。
2.6 项目标段划分:标段一:喇嘛甸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土方采购项目。
2.7 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8 技术要求:
(1)服务标准:在路桥公司生产过程中,中标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供土保障体系,为满足采油三厂产能建设需求,土方采购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不存在8小时工作日的情况。大部分卸货地点路口较少,运货车辆调头困难,重载车辆倒行距离较长,需要供方企业全力配合。
(2)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土场及车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及时提供合格土方,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土方供应任务。
(3)环境保护及HSE要求:中标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培训、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路线周边的地方协调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产品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要及时由中标人自行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及HSE规定进行恢复,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其他要求:供方应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车辆按时完成供土任务。保证土方在运输过程中防尘等防护措施。甲方以土方的压实方进行结算,土方量应以甲方、供方双方实际测量确认的压实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土源的合法手续:每个投标人提供总和30万立方米及以上(自然方)的土方合法手续。合法的土源手续包括(以下证明手续等均提供原件扫描件):
(1)经当地市县批准的采矿证,同时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能够开采本次项目所需土方量的证明,该证明应由采矿证原审批单位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有土源的,需提供政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具的合法证明,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外部门的任何证明一律无效。
(3)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签订土方买卖、转让、有偿使用协议(合同)的,必须提供协议(合同)及原土源所属单位具备的政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效,其他单位或部门的任何证明一律无效)开具的合法证明。
(4)以上三条土方合法手续满足任意一项,视为所投标段具备土方合法手续。
3.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一个及以上(含一个)土源,到施工现场平均运距在25公里范围以内(含25公里),中标后由招标人现场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顺延);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8月29日23:59:59至 2024年09月0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路桥公司现对喇嘛甸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土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开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价,以及服务方案。项目预计土方量16.03(压实方),项目估算金额470.89万元(含税)。投标人须提供一个以上(含一个)的土源地,到施工现场平均运距在25公里范围以内(含25公里)。本次招标完成后,工程建设公司路桥公司与中标人签订购土合同。
2.2 招标范围:
喇嘛甸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土方采购项目。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70.89万元(含税)。
2.6 项目标段划分:标段一:喇嘛甸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土方采购项目。
2.7 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8 技术要求:
(1)服务标准:在路桥公司生产过程中,中标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供土保障体系,为满足采油三厂产能建设需求,土方采购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不存在8小时工作日的情况。大部分卸货地点路口较少,运货车辆调头困难,重载车辆倒行距离较长,需要供方企业全力配合。
(2)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土场及车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及时提供合格土方,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土方供应任务。
(3)环境保护及HSE要求:中标企业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学习、培训、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路线周边的地方协调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产品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要及时由中标人自行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及HSE规定进行恢复,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其他要求:供方应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车辆按时完成供土任务。保证土方在运输过程中防尘等防护措施。甲方以土方的压实方进行结算,土方量应以甲方、供方双方实际测量确认的压实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土源的合法手续:每个投标人提供总和30万立方米及以上(自然方)的土方合法手续。合法的土源手续包括(以下证明手续等均提供原件扫描件):
(1)经当地市县批准的采矿证,同时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能够开采本次项目所需土方量的证明,该证明应由采矿证原审批单位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有土源的,需提供政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具的合法证明,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外部门的任何证明一律无效。
(3)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签订土方买卖、转让、有偿使用协议(合同)的,必须提供协议(合同)及原土源所属单位具备的政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效,其他单位或部门的任何证明一律无效)开具的合法证明。
(4)以上三条土方合法手续满足任意一项,视为所投标段具备土方合法手续。
3.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一个及以上(含一个)土源,到施工现场平均运距在25公里范围以内(含25公里),中标后由招标人现场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顺延);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08月29日23:59:59至 2024年09月0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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