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暖通设备,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暖通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30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暖通设备(75台/套),其他相关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投标报价主要包括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运费、保险费、13%增值税税金、指导安装调试费、开车备件、专用工具、数字化交付、知识产权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 交货期:
2024 年10月 30 日前全部到货。
2.4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 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含 4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以外币注册的, 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
3.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子公司,制造商与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所属 的销售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 个及以上 的暖通设备销售及运行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 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总金额等信息);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招标人使用过程中出现影响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禁止进入招标人后续产品供应商短名单。
3.6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每天08:30-17: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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