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夏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关于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物流集团北部铁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自筹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宁夏物流集团北部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宁夏惠农区及内蒙古乌海区界内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验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线路全长约13.192公里,设置车站2座,特大桥2座。该项目自拉僧庙站北咽喉引出,并行既有黄公铁路左侧约1.6公里,跨越荣乌高速公路、海惠公路和黄河后,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境内二矿北农场,与包银高铁并行向南约5公里到达惠农区103地块,东缘设曙光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桥梁、轨道、通信、信号、电力、机械设备、房屋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
2.2磋商编号:NXGZ4
2.3采购范围: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宁夏惠农区及内蒙古乌海区界内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验收服务,包括内容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监理内容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对黄公铁路至石嘴山市惠农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所有水土保持措施等进行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等。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流失的特点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重点监测堤防边坡、土料场边坡、表土暂存堆放边坡、施工道路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4项目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内蒙古乌海区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完成截止。
2.6最高投标限价:65万元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事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29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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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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