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万元
最高限价:99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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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 求或服 务要求 |
| (请登录) |
袁河下村工业园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3年 |
项 |
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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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 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年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 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投标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证书。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 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8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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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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